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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纪委书记刘海元:着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0-04-29   编辑:刘志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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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来,通山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四大举措,破解四大难题,强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完成了对全县205个村(社区)的驻点巡察任务,先后发现面上问题1040个、问题线索67条。

2019年来,通山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四大举措,破解四大难题,强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完成了对全县205个村(社区)的驻点巡察任务,先后发现面上问题1040个、问题线索67条。

强化资源整合,解决“谁来巡”问题。针对村(社区)巡察任务重、人员力量有限等问题,注重做好“三个借助”,着力破解“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一是借助上级力量。对2015年以来省、市委巡视巡察涉及的村(社区)覆盖情况及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上级巡视巡察已发现的问题,着重关注整改成效,避免重复检查。并充分利用市委交叉巡察中的党建专项检查成果,开展后阶段监督检查,有效缓解“从零开始”的巡察压力。二是借用部门合力。加强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工作成员单位沟通,将农村祠堂转化为文化活动阵地专项督查、村(社区)党建检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与巡察工作协同开展,形成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问题共治的工作局面,着力缓解巡察人员不足压力。三是借助科技力量。在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巡察工作方面持续发力,收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项目资金拨付等基础数据6.5万余条,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10个,通过关联比对衍生疑点数据库1个,移交给巡察组疑点数据455条,大大缓解了巡前准备工作压力,增强了发现问题精准度。

强化巡察重点,解决“巡什么”问题。针对村(社区)点多线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坚持做到“三个聚焦”,着力破解“全面体检”与“突出重点”的矛盾。一是聚焦群众关切。重点监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努力做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推动巡察组变接访为下访,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如巡察组进驻范家垅村时,村民反映原支书范某涉黑涉恶,在换届选举、项目工程等工作中,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把持村政,侵占集体资金。巡察组查实后,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将范某移送司法机关。二是聚焦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督促村(居)党组织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巡察组以巡促改,把前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对照逐村列出问题清单开展“地毯式”再督查、再补漏、再整改。全年整改到位1979个,整改率达99.6%,为巡察全覆盖起到预热和示范作用。三是聚焦小微权力。把“村级权责清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社区)干部行使“小微权力”不规范的问题。巡察发现,近两年随着村级权责清单制度的推行,部分村干部的规范和自律意识有所增强,但执行力度偏软偏弱,不同程度存在村务管理“家长化”、村务监督“虚无化”等问题,为进一步监督制度执行指明了方向。

强化方法创新,解决“如何巡”问题。针对村(社区)数量大、性质特殊等问题,坚持做到“三个统一”,着力破解“流程规范”与“精简高效”的矛盾。一是统一巡察形式。根据村(社区)党组织类型、经济体量、信访反映等易于衡量的因素,对全县205个村(社区)进行精准分类。其中,对33个人口和经济规模较大、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难点村进行“常规巡”;对15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进行“专项巡”;对群众反映问题指向比较明确的117个村(社区)开展“机动巡”;对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40村(社区)实施“延伸巡”,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施治。二是统一巡察流程。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简化巡察进驻沟通、动员、汇报等程序,对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实行“一村一动员一报告一反馈一清单”;对机动巡察和延伸巡察,实行“一乡镇一动员一报告一反馈”,并以村为单位列出问题清单;对有突出性、典型性问题的,附专题报告。三是统一巡察尺度。建立巡察业务专题会制度,巡察期间,定期召开碰头会,组织各巡察组交流典型问题,统一巡察标准,避免同类问题有的作为面上问题反馈,有的作为线索移交等情况出现,促进巡察组公正履职。

强化成果运用,解决“怎么改”问题。针对村(社区)未梢压力衰减问题,坚持做到“三个抓实”,着力破解“真改实改”与“虚化泛化”的矛盾。一是抓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情况和问题清单同时向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其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县领导进行反馈,严格压实“三个责任”,即:压实联系乡镇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分管县领导参加反馈会,整改方案及报告需报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压实乡镇或主管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反馈报告和问题清单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向所属村(社区)移交;压实村(社区)党组织整改直接责任,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二是抓实指导督促。针对村(社区)干部文化水平不高、主动整改意识不强的特点,在整改销号时,不以台账记录作为整改标准,而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督查督办重点内容。做到“点对点”核实整改结果,“面对面”反馈整改情况,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时间解决的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倒逼整改。三是抓实成果转化。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统计,深入剖析问题症结,提出相应建议。如针对村级账务混乱等8个突出问题和乡镇财政所在“双代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方面4个问题,建议县财政局开展集中整治。对党组织作用缺失的15个村,建议县委组织部作为软弱涣散村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村党组织普遍存在执行村级权责清单制度不力问题、12个村33名干部插手项目工程问题和58个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私设账外账问题,建议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针对村组干部滞留集体资金时间过长等问题,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清理。(作者:刘海元,通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