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武汉市 黄石市 襄阳市 宜昌市 十堰市 荆州市 鄂州市 荆门市 黄冈市 孝感市 咸宁市 随州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仙桃市 潜江市 天门市 神农架林区
网站logo

近日,湖北各地通报了3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党员生活微信  日期:2019-05-29   编辑:肖晗   字号:TT

分享到:

近日,湖北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3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5市,共45人。

640.webp (14)_副本

 

襄阳通报1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襄州区石桥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梁保敏不作为、不担当问题。2015年至2017年,梁保敏在评审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未严格把关,导致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丁某某违规领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计3000元。2019年4月,区纪委监委给予梁保敏党内警告处分。

2.襄州区石桥镇石庙村党支部委员张居运、张志勇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7月,张居运、张志勇(兼8组组长)未及时对张居运儿子在该村8组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制止,也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土地部门报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石桥镇纪委分别给予张居运、张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程河镇六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喜琴失职渎职问题。1996年至2018年,郭喜琴在办理小孩落户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未进行情况核实,出具村委会证明,导致6对非双胞胎的小孩以双胞胎身份落户。2019年4月,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郭喜琴党内警告处分。

4.襄州区程河镇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刘正清不正确履职、弄虚作假的问题。2017年1至9月,刘正清在犯罪嫌疑人朱某让其帮忙寻找立功机会时,不正确履职,出具虚假询问笔录、立功证明等材料,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刘正清党内警告处分。

5.襄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队长段学锋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4月至5月,段学锋在查办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未积极主动采取调查措施,仅凭公安内网搜集的报警、出警记录,安排他人起草上报调查进展情况报告,导致形成错误的调查结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段学锋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新市镇邓棚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永祥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11月,枣阳市扶贫办下拨新市镇邓棚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款,李永祥未按照规定在该镇产权交易中心和枣阳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另李永祥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孤儿基本生活费。2018年10月,李永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枣阳市鹿头镇原党委组织委员杨华等人作风不实、选人用人不严问题。2013年3月,杨华和鹿头镇原党建办主任逯强任职期间,在任职考察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失职失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杨华、逯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党委副书记、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农经站长蔡有志以权谋私问题。2010年11月,蔡有志违规收取新鑫社区居民王某夫妇计生押金并据为己有。2019年2月,蔡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枣阳市杨垱镇店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高大全冒领种粮补贴问题。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16日,高大全违规为他人虚假申报种粮补贴。2019年1月,高大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老河口市袁冲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蔡伟、工作人员李新合违规向危改户收取费用问题。2011年9至12月,经蔡伟安排,李新合违规向该乡84户危改户收取“危房鉴定费”;2011年6至11月,经蔡伟安排,李新合违规向该乡7户危改户收取施工管理费。2019年3月13日,蔡伟、李新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老河口市袁冲乡杜家庄村原会计、报账员韩必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上半年,韩必虎在明知其弟韩某战不符合条件情况下,帮助其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贴,韩必虎个人也从中获利;2013年,韩必虎在自身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情况下,以本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9年3月13日,韩必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收缴。

12.老河口市林桥镇大张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方堂伙同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陈大定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4年,张方堂与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大定商议,分别以该村村民尹某喜、郭某姐名义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2日,张方堂、陈大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

13.老河口市张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张红玉帮助他人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初,张红玉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其同事胡某,在其兄张某已经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情况下,帮助张某以其妻子名义编造虚假材料重复申领危房改造资金。2019年3月1日,张红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其违规资金被收缴。

14.老河口市洪山嘴镇农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兰营胜挪用、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3月至2013年10月,兰营胜在任该镇城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将13户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另,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9年3月14日,兰营胜被开除党籍并被撤销职务,其违规资金被收缴。

十堰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房县房管局公产房管理股股长杜明东违规占有公租住房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12月,杜明东利用管理公产房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城关镇东关公租房小区内一套53㎡的公租房占有闲置且未缴纳租金。2019年1月,杜明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租金已追缴。

2.郧阳区五峰乡集镇办主任兰瑞军对双庙村危房改造申报项目把关不严问题。兰瑞军在担任该乡集镇办主任期间,对该乡双庙村上报2016年危房改造名单审核把关不严,对该村部分农户违规套取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兰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郧西县观音镇民政办原主任朱新华违规将其父母纳为城市低保救助对象问题。2006年,朱新华在明知其父母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申报资料,违规将其父母申报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2006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其父母违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大病救助资金共计42833元。2019年3月,朱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4.丹江口市大沟林区民政办原主任潘富均虚报套取民政自然灾害资金问题。2014年11月,潘富均在任大沟林区民政办主任期间,在发放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套取民政自然灾害资金16100元,用于解决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致伤的善后事项。2019年3月,潘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张湾区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常清对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张常清在担任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并具体负责学生资助事务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区学校上报的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人员基础信息审核把关不力,多次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录入错误;对全区学校2018年6月上报的2017年度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学生名单审核把关不严不细,导致该区5人重复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4月,张常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黄冈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黄州区禹王街道万福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刘峰违规收受礼金及发放补助问题。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1月期间,刘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三笔计8000元,违规给万福社区各小组长发放补助30000元,个人领取2000元。此外,刘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原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州分局涂红萍接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涂红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0000元。此外,涂红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涂红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咸宁通报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袁亚非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袁亚非先后3次收受咸宁某公司所送的中百购物卡。此外,袁亚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袁亚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职(降为主任科员)处分。

2.通城县税务局主任科员葛奇志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9月,葛奇志在通城县某酒店操办嫁女喜宴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12月,葛奇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被依规收缴。

3.崇阳县肖岭乡政府原老龄委副主任、正乡级干部李维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5月,李维华未经批准驾驶单位公车到咸宁市处理私家车违章事宜。2018年12月,李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嘉鱼县原国土局对辖区范围内非煤矿山复垦复绿工作失察失责问题。2013年3月以来,嘉鱼县原国土局对辖区范围内13家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复绿义务监管消极懈怠、流于形式,在13家企业未完成矿山复绿、土地复垦或未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等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新立、注销等手续。2018年11月,嘉鱼县原国土局保耕股股长党军社、矿管股股长余志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肖卫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通城县房管局工作人员李林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7月,通城县房管局与通城县教育局签订《通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将位于隽水镇某社区公租房租赁给原锦山初中王某等5户拆迁教师作为过渡性住房。2018年2月至5月,王某及其家人多次来到县房管局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李林作风慵懒、工作拖沓,给王某及家人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此外,李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李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通山县原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负责人毛建文等人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3月,毛建文和通山县闯王镇环境监管包保责任人王新民在通山县闯王镇巡查时,发现龟墩村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仅对该合作社实施行政处罚。同年8月,毛、王二人再次巡查该合作社时,发现该合作社依然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对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毛、王二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直至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该问题交办后才得以优化整治。2019年3月,毛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新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潜江通报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潜江市浩口镇雷场村主任陶锋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7月,陶锋在担任雷场村主任期间,违规将自己母亲纳入低保对象,至2018年6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18008元;2017年至2018年,陶锋及家属违规享受新农合扶贫补助、虾稻补贴、危房改造款等共计11650元。2019年3月,陶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市熊口镇夏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文武在扶贫补贴申报中违规向群众收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张文武在为群众申报特色种养殖补贴过程中,违规向8户群众收取材料费700元,每户50-100元不等;2017年5月至11月,张文武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吴某重复领取特色种养殖补贴2000元。2019年4月,张文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北恒畅路桥有限公司日常监管流于形式问题。2018年7月10日,该公司发生电信诈骗案,公司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不遵守财务管理流程,擅自决定支付大额工程款项,导致公司被网络诈骗190万元。市楚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皮定俊对下属公司财务日常监管流于形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能力较弱,履职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詹志刚作为该公司经理,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阎勇进作为公司董事长,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30日,阎勇进、詹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皮定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潜江市积玉口镇宝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朱永浩工作敷衍塞责问题。2016年8月,积玉口镇民政办召开会计会议,安排2016年上半年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津贴核查工作,把疑似死亡人员名单发到各村进行核查。时任宝湾村会计朱永浩未经认真核查,仅凭印象填报,错误将宝湾村一高龄老人上报于2015年已死亡,实际该老人在2018年11月去世,致使老人在世时未足额享受高龄老人津贴。朱永浩在高龄老人津贴核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3月20日,朱永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北省国营白鹭湖农场田阳分场六队党支部书记张丙召工作不负责任问题。2014年,湖北省白鹭湖农场田阳分场六队建档立卡贫困户黄喜姣家庭贫困人口为3人,分别是其本人、丈夫和次女,但贫困人口信息上录入的是其已出嫁的长女。2018年全省大数据比对发现上述问题。张丙召未及时掌握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对扶贫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履职不力,导致该队建档立卡贫困户黄喜姣的贫困人口信息登记错误。2018年10月26日,张丙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园林场养殖污染整改不力问题。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潜江市委、市政府下达信访事项交办单,反映总口管理区园林场(限养区)有20余家污染养殖场。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总口管理区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限养区内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截至2018年6月20日,总口管理区园林场仍有3家养殖场未进行污染治理。屠孝春作为时任总口管理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职尽责不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总口管理区多种经营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鄢来功,副经理兼园林场党支部书记朱艮和,总口管理区多种经营公司园林场党支部副书记、场长马兴旺,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7日,屠孝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9月25日,鄢来功、朱艮和、马兴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ND

来源 | 综合 襄阳、十堰、黄冈、咸宁、潜江纪委监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