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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领先: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来源:随州日报  日期:2019-04-26   编辑:刘志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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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六大工程”,毫不松懈,持续发力,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六大工程”,毫不松懈,持续发力,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一、强化思想对标,抓好政治工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持久仗。要深刻认识专项斗争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案件上。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办案为中心,精准监督立案一批、提前介入一批、逮捕起诉一批、追捕追诉一批、监督执行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二、广泛发动群众,抓好民生工程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格格不入,只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检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加大斗争力度,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为老百姓创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突出惩治重点,始终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重点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狠手,切实提升打击实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治理乱点乱象,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防极端个人案事件和群体性案事件。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黑恶线索,发动针对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依法办案,抓好法治工程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确保司法办案效果。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做到“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的,绝不迁就凑数”。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治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不人为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做到每一件案件都依法审查批捕和起诉,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法律条款适用精准,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把发现和监督移送涉黑犯罪案件作为重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和“另案处理”的案件,持续关注,跟踪监督,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法治思维提高一层,法治建设前进一步。

四、推进捕诉一体,抓好改革工程

扫黑除恶也是一项改革工程,主要体现在捕诉一体、提高效率、负责到底。对涉黑涉恶案件要全面实行“捕诉一体”,组建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调优配强办案力量,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设置“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发生梗阻。积极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受胁迫参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措施,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提前介入实质化,主动了解掌握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立案、破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进展等情况,尽早统一认识,尽可能全面有效地固定证据,及时解决案件定性、犯罪组织结构、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涉黑犯罪案件退查必要性研判制度,规范涉黑犯罪案件退查工作,防止案件在检察机关发生延滞。依法必须退查的案件,要详细制作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确保及时补查到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适时对涉黑涉恶案件质量进行专项评查,切实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破网打伞”,抓好反腐工程

扫黑除恶也是反腐败斗争,有“黑”必有“伞”。要牢固树立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以“破网打伞”为主攻方向,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分析,注重从已办结涉黑犯罪案件“回头看”中发现遗漏或新的“保护伞”线索,深挖“案中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依法从重惩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依法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将“保护伞”线索研判情况写进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报告,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的研判、管理和移送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深挖彻查机制,协同推进破“网”打“伞”。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检察人员参与涉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加强对“保护伞”案件的系统分析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六、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一把手”工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仗。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检察长是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靠前指挥,及时准确掌握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并适时督查、督办。对涉黑案件,检察长要主动列席审判委员会,准确发表检察意见。建立重大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上级院挂牌督办或者派员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按照督办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向上级院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上级院要适时挂牌督办,确保依法稳妥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上下联动,基层院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当日要向市级院扫黑办报告基本情况,扫黑办要精准掌握每一起黑恶案件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司法办案的阻力和难题,所有案件诉前要全部及时提交检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需要的人员、经费、车辆、设备等,要优先给予全力保障。(作者:洪领先,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