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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道荣: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来源:荆州日报  日期:2019-04-11   编辑:刘志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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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深化公车改革过程中,公车管理使用仍存在较多问题,亟需治理。以石首市为例,针对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了如下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一段时间里,人民群众对“车轮上的浪费”和“车轮上的腐败”反映强烈,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自上而下、由浅入深的公车改革全面铺开,公车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的一个结合点,公车改革顺应了民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然而在深化公车改革过程中,公车管理使用仍存在较多问题,亟需治理。以石首市为例,针对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了如下调研。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石首市在全市推行公车改革。改革前,石首市有公务用车总数4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2辆,执法执勤车辆146辆,特种专业车辆34辆,应急保障用车33辆,其他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费用总支出为15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44.4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三公经费”比例为55.15%。

改革后,石首市保留公车总数245辆,公务用车数量削减幅度达到42.9%。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80辆,应急保障用车61辆,其他公务用车4辆。2016年,石首市公务用车费用总支出为995.76万元,节省公共财政支出554.34万元,与2015年相比降低35.76%。公务用车消费占“三公经费”比例为46%,“三公经费”总支出相比改革前降低22.98%。此外,石首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车统一管理,印发《规范应急公务和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购置及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为公务用车喷涂了专门标识和举报电话,113台一般公务用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公车管理使用透明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随着公车数量的大幅度减少和党风政风的好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车私用仍未禁绝。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干部或认识不到位不以为然,或只说不做应付了事,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钻空子、搞变通、打折扣,公车私用并没有完全消除。有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公车时打“擦边球”,以参加会议、汇报工作之名违规使用公车,边领补贴边坐公车;有干部利用出公差的机会用公车办私事;还有的单位用车审核把关不严,未建立有效的车辆停放和使用登记制度,出车无审批,缺少监督。如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某干部驾驶其单位公务用车到医院就诊,被石首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当场查获;市供销社某干部在保管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市农资公司公车期间,该车被其弟弟私自开出办私事,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私车公养悄然生长。相比公车私用等赤裸裸的违规用车问题,私车公养更加隐蔽,并且手段多样,开始成为“车轮腐败”新变种。一是“私油公供”。大多数单位公车用油都采取“充卡加油”的方式,多是用一次大额充值的发票报账,但具体加油次数、车辆、行程等没有明细,有人在加油卡上动“歪脑筋”,以“挂靠”公卡方式为私车加油。也有的单位公务油卡管理粗放,未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出现公务用私车,私车加公油,“公私不分”问题。如石首市自来水公司某干部利用公务油卡为自己及他人私车加油。二是“私车公修”。少数人员将私车产生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捆绑在公车身上一起报销,把私车冒充公车开进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最后由单位统一结账。也有少数公务人员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其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单位“买单”。三是“私车公用”。还有的人对特权不愿撒手、占便宜没够,将私车“租”给单位,名义上是把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而车辆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变着花样揩公家油。如石首市水利局二级单位某干部通过班子会议纪要形式将自己私车“租”给单位,违规报销包干经费外租车费用。

(三)配置使用矛盾突出。一是“僧多粥少”用车压力大。改革后,多数地方都建立了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但平台车辆都较为有限,很多单位反映申请用车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重大公务活动的短期性和不确定性,造成了公务车辆使用“闲与忙”的不协调,导致公务用车调度紧张。以石首为例,改革后石首市公务用车平台有可调度车辆35台,需要服务全市75家单位,同时还要保证市“四大家”领导调研及应急处突及其它重要公务活动,平台车辆调度“捉襟见肘”。二是“任性”用车时有发生。为规范平台公车审批使用程序,石首市印发了《规范应急公务和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用车规范予以明确。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个别单位用车规范、统筹、节约意识不够,对用车申请没有严格审核,随意性较大,存在多要车、指定车、超时用车、擅自改变路线的现象,造成车辆资源的挤占和浪费,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车辆调度难、矛盾大的现象。三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关于公务用车配备,国家早已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予以明确,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单位无公车编制却违规购车,还有的单位在公车购置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程序,采取“先斩后奏”方式甚至“斩而不奏”方式,变着法子绕开监管,擅自购置车辆。既浪费了公用资源,又容易滋生腐败。

(四)衍生问题亟待重视。一是改革不同步引争议。目前为止,党政机关的公车改革已基本结束,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车改革尚未完成。公车改革后,行政编制人员的交通费用通过发放定额车补来解决,事业编制人员既无车可用也无车补,对此颇有怨言。同时,车补多少和级别高低挂钩,并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发放。有的基层岗位工作强度最大,车补却最少,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二是异地交流干部住地与工作地之间车辆保障与安全风险成为关注焦点。对于任职工作地与家庭主要居住地不在一起的异地任职和挂职干部,双休日、节假日往往需要两地往返,势必会在节假日期间成为“候鸟干部”,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异地交流干部的身体负担和经济负担。实现对异地交流干部的关爱,让他们“用有所报”,干得安心、干得起劲,需要解决异地交流干部往返住地和工作地的车辆保障问题,而作为首要隐患的交通安全风险亟待引起重视。三是“私车公用”面临风险。基层工作任务繁杂,有时确需用车,为弥补单位车辆不足的制约,部分单位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租用社会车辆,也有单位人员驾驶个人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但“私车公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伤、车辆受损,责任认定、划分以及因事故赔偿存在的法律风险;“私车公用”异化为“私车公养”的舞弊风险;“私车公用”成本控制的腐败风险等也客观存在。有效管控“私车公用”风险面临挑战。四是取消公车成“懒政”借口。有的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公车就是面子、是身份,形成了“出门就要坐公车”“坐车必须门到门”的傲娇习惯。有的公务人员领取交通补贴后落袋为安,不愿再掏腰包外出执行公务,有的公务人员觉得补贴少不愿出门办事,有的编外人员没有补贴干脆不出门办事,出现了懒政和为官不为的现象。

三、治理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公车使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数字化公车监管平台。加强对公务用车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建档及安装GPS定位系统,随时掌握车辆的行驶位置、行驶速度及历史轨迹,随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并为查处违纪行为举证。二是完善公车使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使用登记、指定停放、节假日封存等管理措施,做到一车一台账,强化车辆管理。三是定期核查车辆行驶数据。定期调取车辆行驶记录、加油记录、车辆费用台账等资料,通过与GPS数据及车辆行驶台账逐一核对,及时发现异常问题,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发生。

(二)规范公车维修保养程序。一是实行定点维保。通过公开招标等手段确定公车维修保养商家,明确维修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同时降低维修成本,节省开支。二是加强前端审核。对管理失职行为追究领导责任,压实监管责任,倒逼单位加大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审核力度,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堵住利用车辆维修保养利益漏洞。三是落实“一车一卡”。为公务用车绑定加油卡,专卡专用。与加油站、公安、财政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核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精准打击“私车公养”违纪行为。

(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科学发放车补。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及早出台未参改单位车改办法。同时,补贴标准应与当地的经济水平、居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挂钩,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公务量为主要参考,使车改的交通补贴标准科学合理。二是补齐政策短板。及时出台补充规定及公车使用实施细则,缓解当下的困局。采取公务用车建立机动指标调剂方式,对基层公务用车进行适当倾斜和补充,体现地区差异和因地制宜。三是加强违纪违规处置。加强对公务人员思想教育,破除少数干部“官本位”思想,转变其过去的认识。同时结合“四风”整治工作,及时查处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

(四)优化公车配置运行体系。一是推进公车市场化。在公车保障平台车辆无法满足部门用车需求时,引入第三方平台租赁车辆予以保障。以石首为例,目前,市公车保障平台与2家社会车辆租赁企业开展合作,在公务用车紧张时通过平台租赁社会车辆用于保障公务出行,初步达到了“有单必应”的良好局面。二是优化用车环境。依照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纪律,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曝光公务用车使用中的奢侈浪费现象。对多次违反用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查处,甚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公务用车按照“机构编制、职能需要、总量控制、严格报批”的原则,实行定额配备、控编管理。明确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务车辆更新计划,对违规配备公车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作者:杜道荣,石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