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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各地通报了2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党员生活微信  日期:2018-09-10   编辑:肖晗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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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2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4市,共65人。

襄阳通报10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宜城市郑集镇长湖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李敬红弄虚作假问题。2012年,李敬红利用职务便利在申报五保材料时弄虚作假,导致其子在2012年10月被纳入农村五保对象。2017年9月,郑集镇纪委给予李敬红党内警告处分。

2.宜城市小河镇梁堰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何春华对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何春华在没有认真审核该村村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情况下,将梁某某夫妇作为低保对象上报并获得通过,导致梁某某夫妇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2017年12月,何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城市孔湾镇吕岗村二组党员胡文友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6年,胡文友在申报农村低保户时,故意隐瞒其家庭收入,导致该村将其家庭作为低保对象上报并获得通过。2016年至2017年6月,胡文友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2017年11月,孔湾镇纪委给予胡文友党内警告处分。

4.宜城市雷河镇中心福利院负责人刘长生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刘长生工作失职未及时上报五保的死亡信息,导致雷河镇中心福利院多领取4名死亡五保人员的五保金。2017年10月,雷河镇纪委给予刘长生党内警告处分。

5.宜城市小河镇主任科员肖文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肖文在分管小河镇民政工作期间未及时上报五保人员王某死亡信息,导致王某亲属多领取五保金。2017年9月,宜城市纪委给予肖文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鹿头镇小王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涂志武等3人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涂志武及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汤清敏,鹿头镇民政办、扶贫办公室主任韩涛,明知本村八组村民邬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然将其列入贫困户初选名单。2015年10月邬某某被确定为贫困户,同年12月,在未真正落实任何帮扶措施的情况下,经评估、审核、公示等程序后邬某某被脱贫销号。2017年9月,涂志武、汤清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枣阳市七方镇申冲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医申学祯弄虚作假、套取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申学祯在担任申冲村乡村医生期间,向上级卫生部门虚报、捏造随访记录,套取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据为己有。2017年9月30日,申学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枣阳市杨垱镇高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周中建落实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杨垱镇高店社区已于2017年脱贫出列,但部分脱贫的贫困户都是通过低保或五保等政策兜底达到脱贫标准。该社区在产业扶持上措施不力,不作为不担当,严重违背了扶贫工作的初衷,周中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15日,周中建被责令辞职。

9.枣阳市熊集镇段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陈道军等3人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11月,陈道军及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彭立强,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余井保违反财经纪律,截留危房改造户卢某、李某补助资金款,并自制条据进村集体收入账。2018年4月28日,陈道军、彭立强、余井保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党政办主任李炳奎等2人违规审批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李炳奎和随阳管理区纪检干事赵金菊在随阳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把关,将不符合条件的33户农户认定为危房改造户,并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李炳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赵金菊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19日,李炳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赵金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鄂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鄂州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调研员邵同民(2015年6月已退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邵同民在担任原湖北鄂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期间,清算组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2856元,邵同民对此负直接责任。此外,清算组还存在违规列支招待费用问题,邵同民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邵同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梁子湖区政府原副区长曹立潮(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挂职)在操办女儿婚宴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0月,曹立潮在操办女儿婚宴后,违规收受下属所送女儿结婚礼金共计600元,并在向组织的报告中隐瞒有关情况。2018年8月,曹立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3.鄂城区汀祖镇信访办主任刘德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经刘德林同意,汀祖镇信访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信访维稳岗位津贴共计7105元。2018年6月,刘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清退收回。   

随州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曾都区万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谌波、城建办主任万家新落实环保责任不力问题。万店镇镇级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中心集镇大部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至该镇境内的某公司后山,对漂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2018年5月9日至 1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对随州市固体废物堆存、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该处随意堆放生活垃圾450吨,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万店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万家新负直接责任,万店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谌波负领导责任。2018年7月,谌波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万家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淅河派出所所长李淼、民警周崴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6月26日,该所值班民警周崴在接到高新区水政监察大队关于拦截非法采砂车辆遭遇阻碍并请求派出所支援的警情后,未安排出警,也未将此警情向当日带班领导该所所长李淼报告,导致非法采砂人员和车辆逃离现场。同时,由于该所配合不够、打击不力,导致该镇非法采砂行为势头猖獗,群众反映强烈。周崴在接处警值班岗位上思想麻痹松懈,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应负直接责任,李淼负领导责任。2018年7月,周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李淼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随县高城镇林业管理站站长刘仕兵精准扶贫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刘仕兵作为高城镇嵩垛村五组余某和代某的帮扶责任人,对精准扶贫政策不了解、宣传不到位;不知道精准脱贫程序,找人代写错填扶贫手册,帮扶措施不具体,致使帮扶对象没有得到实质性帮扶,存在帮扶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12月,刘仕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驼子村党支部书记周松林对本村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力、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下半年,广水街道办事处多次召开专题会,对整治河道采砂提出明确要求。但该村仍于2017年12月4日违规收取盗采河砂者费用10000元,造成河道非法采砂反复反弹,监督管理不力。对此,周松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周松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桃通报2018年全媒体问政曝光问题查处情况(7起)

1.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仙桃市三洪食品公司非法生产监管失职问题。市纪委监委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嘴监管所所长王盛记大过处分,建议免职;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嘴监管所副所长刘劲松记大过处分;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科长余长江记过处分;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彭静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韩银灯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喻芬,市食品稽查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蔡华提醒谈话。

2.仙桃市卫计委综合执法监督局对餐具消毒企业违规行为整改跟踪督促不力问题。市纪委监委给予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肖军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职;给予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胡劲松记过处分;给予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李刚警告处分;给予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章雄,职业卫生监督科副科长刘万新、工作人员马琴和原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副科长谢兵、工作人员徐美枝、刘菊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代武,党组成员昌志红提醒谈话。

3.仙桃市三伏潭镇初级中学、栗林嘴小学对部分教师作风涣散监管失职问题。市教育局给予三伏潭镇中心学校校长兼三伏潭镇初级中学校长吴永祥记过处分,予以免职;给予三伏潭镇初级中学副校长钟国华记过处分;给予栗林嘴小学校长万里警告处分;给予三伏潭镇初级中学教师荣栋梁警告处分;给予三伏潭镇初级中学教师夏云、刘军平、罗刚诫勉谈话处理。

4.仙桃市彭场中学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市纪委给予彭场中学校长胡先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对其予以免职;给予彭场中学副校长朱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彭场中学副校长赵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彭场中心学校校长朱少波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彭场中学教师杨文娟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方旭提醒谈话。

5.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河国土资源所在办证服务中推诿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陈文辉、干河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张旭波警告处分;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分管培训工作)万述宝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分管窗口办证工作)朱圣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书记、主任王在云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市纪委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祥红提醒谈话。

6.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对违法买卖驾驶证记分行为查处不力问题。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市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主任王明举、指导员马军祥立案审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7.仙桃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核失职问题。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原总支委员肖赫、就业指导科科长刘艳利立案审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ND

来源 | 综合 襄阳、鄂州、随州、仙桃纪委监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