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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纪委书记刘辉: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来源:湖北日报  日期:2018-04-15   编辑:刘志勇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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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集中火力实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严打“攻坚战”,助力精准脱贫。

一是推进专项巡察全覆盖。集中火力实施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目前,荆门市委已通过专项巡察发现7个被巡察地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229个,问题线索46件。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单位采取倒计时推进、台账式管理、销号制办法,迅速扎实进行整改,切实为脱贫攻坚清淤除障。二是推进精准监督全覆盖。及时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以精准监督确保精准扶贫。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构建来访、来信、来电、微信公众号等“四位一体”的投诉举报网络,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推进教育震慑全覆盖。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和党规党纪,让党员干部明纪知止。坚持“凡件必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

严防“微腐败”,管住小微权力。

近年来,荆门市在沙洋、东宝等县市区相继开展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将任性的小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下一步,荆门市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深化试点工作,牵住牵牢小微权力的缰绳。一是划出权力“清单”。通过建立责任清单、流程清单、风险清单“三个清单”,厘清“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村支部书记)”等基层“小五长”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边界,督促其照单用权、依单办事。二是推进公开晒权。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公开公示制度,对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等事项进行公开宣传,深入推进“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五务”公开,深化县直部门履职尽责评议、乡镇基层站所党员评议、村(社区)群众评议等活动,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三是积极延伸触角。探索开展以“五统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统一组织架构,统一选人标准,统一履职内容,统一监督模式,统一管理方式,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底”。

严惩“保护伞”,净化基层生态。

一是把准定位明责任。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突出重点严查处。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基层资源,为搞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三是健全机制强协作。完善线索收集机制,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定期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和分析,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保挖,确保除恶务尽。建立公开曝光机制,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通报曝光。

(作者:刘辉,荆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